问题 | 家暴离婚后如何保障受害方的生活权益 |
释义 | 一、家暴离婚后如何保障受害方的生活权益 家暴受害方离婚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发生家庭暴力时应当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申请保护令的方式 法律网提醒,遭遇家庭暴力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程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三、民法典离婚时如何认定家暴 民法典对离婚时如何认定家庭暴力没有作出规定,而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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