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多久才能执行起来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在六个月之内才能执行起来。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人民法院应该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执行,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撤销的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的撤销方式: 1.申请执行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执行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期限的,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