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对家暴离婚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婚姻法对家暴离婚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对家暴离婚后赔偿的规定是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家庭暴力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因家暴起诉离婚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对于有家暴情形的这种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家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 三、家暴立案的三个条件 家暴立案的三个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发生; 2.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3.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家暴是属于家庭型犯罪,当事人有实际的损害事实,即可到公安机关亲自报案,家暴是亲告罪,不告不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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