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条款里一条不成立整个合同成立吗 |
释义 | 合同条款里一条不成立整个合同成立吗 我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规定包含了以下两层意思: 1、如果认定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也就是本条所说的,合同的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而不能确认该部分无效时,另一部分合同内容又保持其效力。 2、如果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合同应全部确认为无效。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进行分析,有时候会出现一条不成立整个合同成立的情况。当然也会有一条不成立导致整个合同不成立的情况,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来分析。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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