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以何种方式追讨欠款 |
释义 | 一、法院以何种方式追讨欠款 债务纠纷在经过审判程序后,债务人仍然不肯还钱的,法院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追讨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追讨欠款律师函多少钱 追讨欠款律师函多少钱需要根据当事人约定进行确认。追讨欠款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的,属于市场调节价案件,由委托人和律师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 三、起诉追讨欠款的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追讨欠款的费用: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当事人需缴纳50元的案件受理费;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要按照2.5%的标准缴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要按照2%的标准缴纳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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