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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应支付哪些费用
释义
    一、房屋拆迁应支付哪些费用
    一般房屋拆迁费用,即房屋拆迁后对房屋人的补偿费用分为两种: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赔偿:该政策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通过和实施至今,不断调整的拆迁赔偿政策也也预示着,房屋的拆迁并不再是一味的用强、充满不平等对待,而是更具有民生和人权,房屋拆迁费的收取标准也在渐渐走向成熟了。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该条例于2011年第四季度重新编整出台。
    二、房屋拆迁面积如何计算
    房屋拆迁面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房屋被拆迁补偿款多久能拿到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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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