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房屋继承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继承后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继承人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屋继承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三、房屋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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