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姻债务 |
释义 | 一、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姻债务 离婚后如下处理婚姻债务: 1.夫妻离婚后各自的债务,由各自的个人财产清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一方伪造共同债务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也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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