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时,个人债务应当由夫妻个人承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款义务。 二、婚后债务是否执行婚前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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