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犯罪的责任主体是谁 |
释义 | 一、非法集资犯罪的责任主体是谁 非法集资犯罪的责任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怎么举报公司非法集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举报公司非法集资行为的方式有: 1.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 2.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3.向“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举报。 一般最为直接的方式就是到当地公安局进行报案,除此之外的方式还有就是向各行业监管部门报案以及在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报案,总之我们在遇到非法集资的时候要及时的报案来保障不让更多人的经济财产不受损失。 三、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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