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结婚仪式没领证婚姻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办了结婚仪式没领证婚姻是否有效 办了结婚仪式没领证婚姻无效。只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办理的结婚登记才受法律保护。如果只是举行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只能构成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双方已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结婚登记程序三个步骤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婚姻登记的流程为: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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