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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敲诈勒索罪的4个要件分别是什么
释义
    一、敲诈勒索罪的4个要件分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4.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一般敲诈勒索罪会判多久
    敲诈勒索的判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达到两千至五千元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拘役、管制;
    2.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或其他严重情节,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3.数额30万元以上的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的管辖怎么确定
    敲诈勒索罪管辖的确定是归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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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