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他人吸毒情节严重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教唆他人吸毒情节严重怎么处罚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教唆”,是指以劝说、授意、怂恿等手段,鼓动、唆使原本没有吸食毒品意愿的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身心健康。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向他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觉等方法,非法实施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教唆他人吸毒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律网提醒您,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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