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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是: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进行审查;
    3.确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被取保候审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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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