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是: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进行审查; 3.确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被取保候审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