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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要件是什么
释义
    一、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要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要件是:
    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2.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
    二、民间借贷和合同纠纷的区别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和合同纠纷的区别是:
    1.强调借款的交付。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接下来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履行不能,则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
    2.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
    3.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纠纷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间借贷案件则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约定的利息不允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三、民间借贷必须请律师吗
    民间借贷不一定必须请律师。民间借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律师能代表当事人提出观点,举证质证,在法律支持的范围内计算利息,使其利益最大化等,债权人若不懂法律,可能少计算利息,为避免起诉时不发生意外,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较为稳妥。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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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