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使用原则,注册原则,混合原则。使用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混合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二、商标权的保护有哪些具体范围 1.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保护商标权。也就是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如果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导致与注册商标产生明显区别,且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将构成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如果改变了商标导致商标与其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甚至相同的还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 2.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保护商标权。也就是说注册商标时核准在哪些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在日后的使用中不能超过这个犯罪。如果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还可能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三、商标权保护的期间有多久 法律网提醒,商标权保护的期间有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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