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后多久是失信被执行人 |
释义 | 一、法院强制执行后多久是失信被执行人 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因为必须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能决定纳入失信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二、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条件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三、被列为失信人员的后果 1.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2.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3.限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如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 4.限制贷款买房买车或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 5.不能旅游度假或担任公司高管等重要职务。 法律网提醒您,被执行人不会因为时间的关系而成为被执行人,只有在有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会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直至履行判决书还清欠款后5年,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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