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公司流程与要求 |
释义 | 一、成立公司流程与要求 成立公司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网提醒您,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发证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成立公司的要求为: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公司成立多久可以变更法人信息 公司成立随时可以变更法人信息。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法律网提醒您,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成立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填写《公司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如果股东为企业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如果是委托代办的,需要有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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