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债权债务的承受细节剖析 |
释义 | 一、如何理解债权债务的承受细节剖析 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是一种是合同承受,一个是企业合并。法律网提醒您,合同承受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承受。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 二、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需视情况而定: 1.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债务与债权有什么区别 债务与债权区别如下: 1.意义不同,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 2.效力不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3.行为不同,债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4.物权不同,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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