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如何计费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如何计费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一般是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所以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向法院离婚起诉讼的流程 向法院离婚起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依法撰写起诉书;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审查并受理; 4.法庭调解; 5.开庭审理; 6.法庭调查; 7.法庭辩论; 8.宣判。宣判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离婚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离婚诉讼费是由原告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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