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办理后需要多长时间方可落户 |
释义 | 一、出生证明办理后需要多长时间方可落户 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时限是在出生后的1个月内申报,与《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时间是没有关系的(应该以户口申报时间为准)。法律网提醒您,出生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或不超过12个月呈报出生登记且手续真实齐全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二、出生证明办理的流程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 三、如何办理出生证明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需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公证处所在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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