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公证必备材料详解 |
释义 | 一、办理房屋公证必备材料详解 房屋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公证方的身份证明; 2.如公证事项为房屋买卖合同,则提供合同; 3.如涉及赠与,则提供赠与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公证事项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法律规定公证房屋怎么收费 法律规定公证房屋的,根据公证项目的不同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通常可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1.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2.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3.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 三、房屋做完公证后还可以反悔吗 房屋做完公证后不可以反悔,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情形出现。公证是国家通过行政行为对一些行为或事项进行官方认证,是具有非常强的法律效力的,经过公证的事项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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