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需要了解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期限需要了解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收到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四十五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应如何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 1.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 5.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再次鉴定。 ![]() 三、法律依据下的医疗事故鉴定材料需求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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