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如何描述赠与行为 |
释义 | 一、法律上如何描述赠与行为 赠与行为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具体如下: 1.赠与行为实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即赠与人将自己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所有。但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以作为赠与的标的。 2.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的性质为诺成合同,即赠与人与受赠人一旦达成合议合同即告成立,对上当具有约束效力,赠与人对受赠人有要求其履行的权利。 二、赠与合同公证的程序 1.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法律网提醒您,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协议;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合同公证费用 有关赠与合同收费标准规定如下: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即赠与合同按照受益额2%收费,有最低收费标准为200元,即受益额在10000元以下的都按照200元收费,受益额在10000元以上的按照受益额2%进行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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