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订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的订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合同的订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订立合同要有哪些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三、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几种 订立合同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内容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治约定。 3.公平原则 在订立合同时,要依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依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它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5.遵守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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