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方法是什么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方法是: 工作年限乘上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进行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需要交税吗 法律网提醒您,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果达到纳税标准的,要交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应列入工资、薪金所得这一计税项目中,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时效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仲裁时效是一年的时间。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 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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