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责任纠纷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责任纠纷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医疗责任纠纷构成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损害事实。 2.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4.必须有过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三、医疗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是多少 1.完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明确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