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缓刑判定单位会不会被通报 |
释义 | 一、拘役缓刑判定单位会不会被通报 拘役缓刑判定单位不会被通报。被判拘役缓刑的,法院没有通知单位的义务,一般判决书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二、拘役的最长期限是几个月 拘役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拘役有如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到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三、拘役和判刑有区别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拘役和判刑有以下区别: 1.二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判刑包含拘役,拘役属于判刑的一种; 2.拘役时间比较短,判刑时间有长有短; 3.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判刑的刑罚有轻有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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