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领取需要到什么部门 |
释义 | 一、房产证领取需要到什么部门 房产证领取是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没办理房产证房子可以卖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可以公开买卖。房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得上市交易同时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三、房产证未办理下来之前能不能改名 只要没下房本前,都是可以更名的。因为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进行更名操作的,因为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以后出房产证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办理更名的情况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 1.直接添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2.赠与: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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