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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赔偿
释义
    一、离婚后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赔偿
    离婚后不一定能获得精神损失赔偿。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是三年。且自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又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损害赔偿起诉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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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