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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立案后多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释义
    一、刑事立案后多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立案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三、刑事案件时效期是多少年的
    刑事案件时效期如下:
    1.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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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