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痴呆症的老年人是否可以立遗嘱 |
释义 | 一、有痴呆症的老年人是否可以立遗嘱 有痴呆症的老年人是不可以立遗嘱的。 因为其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想要遗嘱有效需要同时满足实质要件以及形式要件。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规定中法院确认遗嘱效力的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因继承遗产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继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三、遗嘱可以更改吗 遗嘱可以更改。变更遗嘱的方式有: 1.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2.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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