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申请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申请时进行财产分割的方式是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分割。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1.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有自愿原则,即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进行分割; 2.以及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无过错原则; 5.以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三、对财产分割有异议怎么处理 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处理是如果当事人对财产分割裁定有异议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判决异议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