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的评估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的评估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的评估标准是: 1.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等。 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如下的: 1.当事人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缴纳鉴定费用; 3.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鉴定; 4.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法律网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三、交通伤残鉴定费承担多少钱 交通伤残鉴定费承担的费用是一般在2000元左右,根据地区不同,收费标准不一。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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