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是否一定需要以书面形式制定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一定需要以书面形式制定 离婚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离婚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离婚协议书不仅需要书面形式,还必须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登记之后,才具有法定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公证有效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公证有效。公证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之后才生效。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 三、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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