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车辆时是否需要签署公证合同 |
释义 | 一、赠与车辆时是否需要签署公证合同 车辆赠与合同签订后不需要公证,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双方自行决定即可。赠与车辆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即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赠与公证可以撤销吗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但是如果符合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法定撤事由的。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赠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为: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2.赠与合同; 3.赠与财产所有权证明证书; 4.如果需要缴税的,还应当提供纳税证明; 5.公证机构所要求的的其它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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