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刑期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刑期如何计算 取保候审后被判处实刑的,不影响刑期的计算,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取保候审期间需严格遵守哪些制度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在我们国家里取保候审了是否还能撤案 取保候审与是否能撤案没有关联。刑事立案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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