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可进行法律诉讼 |
释义 |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可进行法律诉讼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可进行法律诉讼,但需要满足一定情形。例如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且男女双方就该部分财产问题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另一方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以下: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去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去公证处公证有效。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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