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年后是否需返还婚礼彩礼 |
释义 | 一、离婚三年后是否需返还婚礼彩礼 离婚三年后一般不需返还婚礼彩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 2.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什么 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当事人申请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限制返还条件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怎么写退还彩礼协议 退还彩礼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2.当事人是自愿退还彩礼的意思表示; 3.退还彩礼的理由; 4.具体需要退还彩礼的数额; 5.退还彩礼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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