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必须向律师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
释义 | 一、是否必须向律师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根据《律师法》第25条之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法律网提醒您,在对外承接业务过程中,必须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再由事务所指派律师具体承办业务,律师不能以个人名义与当事人签订代理合同。 二、律师委托代理协议要注意什么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2.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3.委托事项明确。 4.授权范围清楚。 5.代理期限明确。 6.支付报酬明确。 三、委托律师起诉流程 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2.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 3.律师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 (1)为委托人提供法律资询,包括分析案情,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 (2)为委托人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3)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 (4)协同或代理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加法庭审理、调解等诉讼活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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