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申请详细流程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申请详细流程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认定书多久才能拿到 工伤认定书在六十日内可以拿到,最迟不会超过九十日。法律网提醒您,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六十日内下达,如果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三十日下达,若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 三、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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