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被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一、被告人被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将不会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内容有什么 1.不起诉决定书的名称、编号; 2.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等; 3.案由和案件来源; 4.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其他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5.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刑事诉讼法条款; 6.检察长署名,制作日期和加盖院印; 7.附注事项。 ![]() 三、检察院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检察院不起诉的是不会有案底的。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法定的情形,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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