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程序中可否增加子女抚养金额 |
释义 | 一、在离婚程序中可否增加子女抚养金额 在离婚程序中可以增加子女抚养金额,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异后,就子女抚养费增加达成协商,或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确有必要增加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为在离婚之后,如果不具备抚养权的另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则需要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支付抚养费。以下是对抚养费比例的具体解释: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可予以适当调低。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可以适当调高。 三、抚养费书面协议怎么写 子女抚养费书面协议应包括的内容有: 1.父母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2.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期限、抚养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3.变更抚养费的条件; 4.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权的行使时间、次数、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抚养费协议书一式两份,父母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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