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避债债权人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避债债权人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与夫妻协议处理纠纷,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向离婚双方主张债权。只要能证明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债务到期未还怎么处理 离婚债务到期未还,属于一方债务的,由个人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分割的,由夫妻双方协商承担,或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各自承担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夫妻离婚债务的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离婚债务的认定方式:若为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为前述范围以外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