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会不起诉被告人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会不起诉被告人 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如下: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 1.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原则; 2.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原则 5.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等。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 三、检察院不起诉要被害人签字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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