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费用应由加害人承担。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伤残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伤情鉴定申请书; 3.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片、CT及诊断报告; 4.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便是的为您介绍的最新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及其所需材料。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 15 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否则的话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缴纳鉴定费用; 3.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鉴定; 4.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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