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释义
    一、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1.司法机关审核办案机关提出的司法鉴定委托书、鉴定材料,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2.决定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果决定补充材料的,会告知补充材料;
    3.司法鉴定的实施,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4.鉴定文书的签发;
    5.立卷并归档。
    二、司法鉴定的时效性是多久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