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接时开发商应提供哪些必备资料 |
释义 | 一、房屋交接时开发商应提供哪些必备资料 房屋交接时开发商应提供如下必备资料: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5.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6.其它。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吗 法律网提醒您,开发商交房延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过了约定交房日期却迟迟不交房,遭遇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是一件非常闹心的事情。按照合同法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三、开发商交房的程序 商品房交房的具体步骤: 1.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2.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 3.业主对自己房屋进行验收; 4.验收通过后开始办理手续,交物业费,领钥匙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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