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决定了重婚罪的成立 |
释义 | 一、哪些条件决定了重婚罪的成立 以下条件决定了重婚罪的成立: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4.客体要件: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二、重婚罪男方判几年 重婚罪男方应当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为构成的前提是,符合法律婚或者事实婚的形态,只有在确定其为一种婚姻关系的条件下,才能进而认定其为一种非法的婚姻关系 相反,若行为人与他人之间不存在一种婚姻关系,其行为便不构成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三、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清楚,有明确的自诉人和被告人、不需要采取侦查手段就可以调查清楚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即为自诉案件。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其中证据不足需要采取侦查手段才能查清案件事实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转为公诉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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