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协议签署前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协议签署前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协议签署前注意事项为: 1.所购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购买者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才能得到最有效的保障。 2.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购买者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购买者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所购房屋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4.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不签房屋买卖合同能退定金吗 没签合同购房定金一般不可以退。但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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